韩国电子电气用品安全认证制度,即KC标志认证(KC-Mark Certification),是韩国技术标准院(KATS)依据《电器用品安全管理法》于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强制性安 全认证制度。...
阅读更多对于本地制造的产品自生产日期起算,对于进口产品自进口日期起算。 对于在生效日期以后到达印度的产品,必须遵守强制性注册要求并加贴自我声明。 如果在该日期以后进入印度,如果没有加贴自我声明标签,将不能清关。...
阅读更多MIC是日本管制无线电射频设备的政府机构,在日本生产、销售、运行无线设备必须 符合由日本总务省(MIC)核准的技术法规,阿尔法 与日本 RFT、德国 EMCC、日本 EMCC 合作建立了 MOU,为企业进入日本市场提供便捷的服务。...
阅读更多OFCA 是香港的强制性无线认证,在香港销售的无线射频类和电信类产品必须符合其 要求和申请认证,并在产品上显示标志和认可号码。OFCA 的全称为 Office of the Communications Authority(通讯事务管理局),于2012年 4 月 1 日成立,前身为 Office of the Telecommunications Authority(电讯管理局)。...
阅读更多无线产品进入日本市场需要进行Janpan Telecom的型号核准(主要针对RF部分),现在信通检测实验室可以完成此类测试认证,TELEC认证流程,需要提交资料及WLAN, Bluetooth测式简介如下:...
阅读更多途径一. 出运前的符合性验证(Compliance Verification ) 这种方式也被称为批次检验,适于出货次数非常少的出口商。若选择该方式,出口商在向沙特政府授权颁发CoC的代理机构进行申请时,其产品一方面需要取得相关资质实验室(经沙特管理部门授权)根据有关沙特标准出具的测试报告,另一方面还须通过该代理机构的装船前检验。...
阅读更多自 1999 年 6 月 1 日起,中国信息产业部 (Ministry of Ination Industry, MII) 强制规定,所有在中国境内销售及使用的无线电组件产品,必须取得无线电型号的核准认证 (Radio Type Approval Certification)。目前,中国已针对不同类别的无线电发射设备订定特殊的频率范围,且并非所有频率皆得以在中国合法使用。换句话说,所有在其境内销售或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会规定不同的频率。此外,申请者必须注意某些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规定范畴,不但要申请「无线电型号核准认证」,同时也必须申请中国强制认证 (CCC) 及 / 或进网许可证 (MII) 的核准...
阅读更多3C认证的全称为“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”,它是各国政府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、加强产品质量管理、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。所谓3C认证,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,英文名称ChinaCompulsoryCertification,英文缩写CCC。...
阅读更多电子电器产品的能耗性能越来越受到普通消费者的关注,很多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能效法规。MEPS是澳大利亚政府制定的最低能效标准。MEPS的全名为Minimum Energy Perance Standard。2012年10月1日起更名为GEMS。 GEMS的全名为Greenhouse and Energy Minimum Standards...
阅读更多所有电子产品,将分为三类:High,medium, low Risk。我们没有详细的划分范围资料,一般来说,电池驱动和电压在12V以下的产品是低风险,240V标准电压产品为中风险,高电压产品为高风险。低风险产品的缓冲期是6个月,中高风险产品缓冲期为3年(该期限是澳洲相关协会的建议,但是具体法令上政府还没有最终确认)。...
阅读更多澳大利亚的标准机构为Standards Association of Australian,所以很多朋友把澳大利亚认证称为SAA认证。进入澳大利亚市场的电器产品必须符合SAA认证。SAA 的标志主要有两种,一种是形式认可,一种是标准标志。形式认证是只能样品负责,而标准标志是需每个进行工厂审查的。SAA的认证范围主要分为质量管理体系; 环境管理体系; 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; 信息安全管理; 常见产品申请澳大利亚SAA认证的周期是3-4周,如果产品质量不达标,可能日期会有所延长。如果运送的产品未获认证,将会扣留或没收产品或罚款。...
阅读更多信通国际认证测试服务中心(SIT-CERT)是致力于为中国企业获取国内及国际认证的专业检测服务机构,是中国最专业的照明产品测试服务商,可以开展全球范围的照明产品的安规和能效认证服务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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